在广东以“版权兴业”工程建设为抓手,大力推动产业发展,以夯实著作权法实施的物质基础。目前,广东省文化产业总产值连续13年居全国首位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广东省文化新型业态快速增长,其中数字出版产业占全国的20%;动漫产业总产值400亿元,约占全国的1/3,;游戏产业总产值1345亿元,占全国的73.4%,占全球的17.5%。
在维权中开发产业,在产业中做好维权。新形势下著作权的保护,必须要借助市场的力量。为了进一步提升著作权创造和运用水平,推动著作权产业健康发展。检查组提出各级政府应综合运用法律、政策、经济、行政和技术等手段,促进作品质量提升和著作权流转使用,推动著作权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。
借助高科技手段:自媒体批量反复上传、网盘分享、盗链聚合……面对层出不穷的盗版新手段,如何找到“海量”侵权方?侵权证据在哪里?不少权利人似乎“晕”在了维权路上。
从盗版书、盗版光盘一路走来,互联网已成为当前打击侵权盗版的主战场。赴广东省进行执法检查的检查小组认为,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,著作权法的实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。而著作权执法监管部门网络巡查的信息化水平不高,网络监测的技术能力也亟待提高。具体而言,面对互联网的海量作品,权利人分散、确权渠道不畅通,导致执法部门难以确权甚至无法确权。另一方面,又存在着侵权证据固定难、认定难、鉴定难等问题。很多侵权网站可随时随地对其后台数据进行修改及删除,给取证工作带来较大难度。
新时期的著作权保护“应加强科技支撑,用科技手段妥善解决科技发展带来的问题。”赴北京检查的检查小组提出,例如,可探索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现代技术,建立全国著作权统一查询系统;用好著作权监测,对作品实时监控;探索运用电子证据保全,解决取证难困境等。
司法实践呼唤创新,“赢了官司、丢了市场”。在著作权维权的司法实践中,这样的悖论让人无奈。维权成本高、诉讼时间长、举证责任重、赔偿数额低,面对这座座大山,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积极性一挫再挫。
在广东,通过创新,针对著作权法实施的司法保护得到了强化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,截至目前,技术调查官参与审判案件114件,技术审查意见被采纳率达100%。此外,广东还创新性地适用证据披露制度、配套运用举证妨碍制度、采取高度可能性标准认定损害赔偿事实、探索和实行专家辅助人制度等,建立起一套更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损害赔偿认定机制。
在总结创新经验的同时,必须看到,目前我国著作权司法保护机制尚不完善,执法力度也待加强。更为重要的是,著作权法的修改亟待进行。